为加快推进上海市大数据发展,近日,上海市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优惠
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推动信息化惠及民生以及信息化创新试点和示范应用项目支持额度可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合作开展的信息化试点、试验或示范根据国家或本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给予支持。
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和金额可不受上述支持标准限制。
支持方式
专项支持资金一般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面向市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共管理的项目和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项目,可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采购。
适用范围
一、关键技术创新应用
1.关键技术。研究spark/hadoop等大数据基础平台上的数据采集、存储、加工、计算和挖掘的高新技术项目,构建统计分析和算法分析创新应用,重点支持实现10PB级以上的挖掘技术项目,以及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技术应用。
2.开源社区。建设大数据软件开源社区,开发自主、安全和支持大数据软件的众包、代码托管和协作开发平台。
3.大数据计算架构创新。支持基于拟态架构的大数据一体机研制,进一步提升科研服务能力。支持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关键技术研发,形成区块链基础架构和解决方案。
二、平台和载体建设
4.政府数据服务网运营管理。承担政府数据服务网整体运营,对数据采集、梳理、加工、更新维护、开放等进行统一管理,并做好网站的运行维护。
5.专业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基于窄带物联网NB-IoT的“云网数”一体化平台及其大数据应用服务开发建设,支持建设大数据标准测试平台和面向中小企业的大数据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