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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卫计委出手:互联网医院两周内全部注销!

日期: 2017-05-27
作者: Worldneurosurg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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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段时间内,互联网医疗被视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手段,各种名目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无论是微医集团历时多轮,累计近10亿美元的成功融资,还是春雨医生获得诸如蓝驰创投、如山创投等风头翘楚的不断跟投,足以看出资本对这一风口的热衷和青睐。 

这些网络平台的模式大都类似,多是采取“轻问诊”的方式操作运营。即先邀请相关医疗专业人士、医学专家进驻平台,然后注册用户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收取相关诊疗费用。靠着初期烧钱换发展的战略,这些平台在短时间内积攒了动辄亿记的大批用户。当然,这些平台基本都未实现盈利。但这并未阻挡投资者们的热情。在他们看来,医疗是刚需,只要挺过初期的困难,未来必将是一片蓝海。 

但是,国家卫计委日前引发的一份《关于征求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办法》),却几乎将这一火热的市场迅速冰冻。 

《办法》首先对互联网诊疗做了定义,“就是利用互联网网技术,为患者和公众提供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处方等服务的行为。”也就是说,目前的“轻问诊”、“远程医疗”、“网络医生咨询”,其实都算是互联网诊疗。 

关键的是,《办法》要求对互联网诊疗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下,才能开展互联网诊疗。1、只能是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2、只能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签约服务。除了这两种情况外,其他的互联网诊疗活动全部禁止! 

也就是说,未来能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必须是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这几乎堵死了网络平台、社会公司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可能性。即使网络平台尝试通过注册医院的方式开展诊疗,也必须符合远程诊疗和慢病签约这两种情况,其他的诸如“轻问诊”等服务,基本不太可能再实现了。 

在《办法》最后,卫生主管部门特别要求:“本规定发布前,审批的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必须在15日内予以撤销,并按照规定重新对其互联网诊疗活动实施管理。”也就是说,缓冲期只有15天,未来很多网路平台面对的,可能是长久的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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